落波返工︱摩羯遠離天文台下午12:40改發3號風球 必讀勞工處落波工作安排5大Q&A
撰文: 王明芳
發布時間: 2024/09/06 10:16
最後更新: 2024/09/14 00:48
【天文台/打風/8號風球/3號風球/颱風摩羯/復工/交通/落波返工】颱風摩羯正遠離本港,天文台表示今日(6日)下午12時40分改發3風球。打工仔又要開始「大遷徙」返工,大家最關心落波是否2小時內要返工?遲到、無法上班可扣勤工獎或津貼?等問題,TOPick參考勞工處今年新修訂《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工作安排5大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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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波返工︱1.改發3號風球後何時要上班?
根據勞工處新修訂《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僱主和僱員應預早協商在8號風球、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取消或「極端情況」結束 後,在安全和交通情況許可下合理的復工或遙距工作安排(如適用),並在安全及交通情況許可下復工。
8號風球、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取消或「極端情況」結束後,僱員可能因大量上班人士同時出門,以及惡劣天氣的影響,包括道路阻塞、公共交通服務受影響、水浸或山泥傾瀉等,而令上班受延誤,僱主應作彈性復工安排。即使事前有復工安排,亦要因應個別僱員情況,作情理兼備及彈性的處理,例如讓僱員分批復工、容許返回崗位有困難僱員遙距工作、有較寬裕的上班和復工時間。
如工作地點因惡劣天氣受破壞而有潛在安全風險,如外牆、窗戶受損,僱主要立即進行安全檢查及採取合適安全措施,才可安排僱員返回工作地點。如工作地點有潛在危險,僱主應通知僱員暫時不要返回工作地點,直至確保安全。
指定人員包括輪班制僱員、外勤人員等,如遇實際困難未能返回工作地點,應盡快通知主管,如工作地點有危險,僱主在可行情況下安排他們離開工作地點或提早下班或安排到安全地方暫避。如僱主為指定人員安排的接虔服務受影響,或沒有其他可行公共交服務,應以僱主安全為先,不應要求他們叔回工作地點。
落波返工︱2.「落波」2小時內要復工?何時「落波」毋須上班?
新《守則》列出「復工安排示例」,例如黑色暴雨警告信號 / 八號或更高信號 / 「極端情況」公布,上述警告或「極端情況」公布的指定時間在工作時間結束前3小時或以上取消或終止,僱員應盡量在 2 小時內返回工作崗位。此為一個示例,並非強制規定,僱主和僱主可作參考,雙方應協定及彈性處理因打風及暴雨後的返回工作崗位安排。
訂定有關復工安排時,應按業務運作和特性作調整,執行時僱主要考慮實際情況及彈性處理僱員個人的不同情況。
落波返工︱3.在家工作又是否要上班?
僱主應按行業性質及運作需要,評估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遙距工作(如在家工作)的可行性,預早與僱員協商在8號風球、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取消或「極端情況」結束後,是否作遙距工作安排。
即使事前有制定復工安排,僱主亦應因應個別僱員情況作情理兼備及彈性處 理, 如盡早訂明適合遙距工作僱員的工作範疇和模式,容許返回工作崗位有困難的僱員遙距工作或有較寬裕的上班和復工時間。
落波返工︱4.可扣勤工獎或津貼?
僱員如根據工作安排而獲准離開工作崗位或毋須上班,工資、勤工獎或津貼應不受影響。
僱員如未能在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依工作安排上班或未能在八號信號、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其他惡劣天氣警告取消,或「極端情況」結束後準時復工,主管應了解原因,如僱員的解釋合理,不應扣減工資。如僱員未能根據工作安排的規定返回工作崗位,應先剔除一段他返回工作地點所需的合理時間後,才開始計算他沒有上班的時間。
8號或更高信號或「極端情況」下返回工作地點當值的指定人員,僱主應另外發放當值津貼。
落波返工︱5.僱主不依守則有否犯法?
守則屬參考指引,不具法律約束力,僱主在制定有關的工作安排及應變措施時,應充分諮詢及考慮員工的意見。僱主不可減少僱員在《僱傭條例》下有權享有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用作補償因發出八號或更高信號、黑色暴雨和其他惡劣天氣警告或「極端情況」公布而損失的工作時間,如無合理辯解即屬違法。如僱員在惡劣天氣下或「極端情況」結束後,不能上班或準時到達工作崗位,應考慮別僱員的情況,不應輕易處分或解僱有關僱員。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在8號或更高信號、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極端情況」生效期間,如僱員在他該日的工作時間開始前4小時內,以直接路線由其居所前往其工作地點途中,或在 他該日的工作時間終止後4小時內,由其工作地點前往其居所途中遭遇意外受傷或 死亡,一律被視作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引致,僱主必須負起《僱員補償條 例》下的補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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